东莞环保手续办理/新厂环保手续申请 东莞市合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高性能,高效率,低震动,低噪音等优点成为国际半导体、精密电子、化工、污水处理、金属加工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中重要配套设备。 环评手续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市环境保护局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环保审批。 1.审查后项目建议书有关环保部分,确定立项初步意见: 2.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有关环保内容: 3.审查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4.审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转)申请报告,核发试生产(运转)审核通知单: 7.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工厂环保手续审批原则 1、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2、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3、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 4、国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项目,按期限要求办理。 东莞环保手续办理/新厂环保手续申请 东莞市合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龙莉平 业务经理 电 话:0769-83060587 传 真:0769-22707800 销售咨询: 邮 箱:547962123@(市场部)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华凯活力中心 环评手续办理期限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莞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续期年审 1、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环境保护局申请更改许可证内容。 2、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等终止排放污染物,必须在7日内交回排污许可证。 八、东莞排污许可证办理收费标准 按实际情况收费。 东莞环保手续办理/新厂环保手续申请 导购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