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验收核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一、东莞环保验收核准所需资料
1、《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申请表》;
2、《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申请试生产企业环保执行情况自查表》;
3、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复印表;
4、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纸及其设计说明书原件;
5、方案备案意见;
6、环境保护设施承建合同书复印件;
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法律依据(一)《*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十六条**款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所使用到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
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
试生产之日起3 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
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联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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